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到底能领多少钱?
什么叫“延长领取期”?
当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只有两年,甚至不足两年的,经过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实不是本人主观原因不能就业的,可以申请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假如你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突然想自己创业了,开个私营企业、办个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你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什么情况下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除了“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还要有“就业愿望”。
当你完成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手续,劳动部门就会有一系列措施帮助你重新就业,比如岗位推荐,比如职业培训……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接受的话,你很可能会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当然,可能让你失去领取资格的情况不止这一种,具体来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你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
2、应征服兵役
3、移居境外;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领取上海失业保险金需要办理失业登记上海办理失业登记的前提、范围和可享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