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7年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买房:5年
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满五年及以上。
入学:6个月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之一为:在上海有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
非上海市户籍的学生在上海入学,家长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如果孩子想在上海参加中高考,父母一方积分还需到达120分。
拍牌:3年
非上海市户籍人员参加车牌竞拍的前提条件: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
当然除满足这个条件外,还要满足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等其他条件。

养老金:10年
首先,企业单位到龄人员申领养老金条件为: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符合国家关于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条件的。
其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