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企业紧缺人才引进
如果申请所创办的企业在重点领域,并且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直接通过重点企业紧缺人才条件申请落户上海。
以本科缴纳2年2倍社保,硕士缴纳1年2倍社保形式申请落户上海。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条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政策本质上不属于创业落户的激励政策,而是属于就业政策,所以申请者需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且需要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二、满足市场化创新创业条件直接落户上海!
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可以细分为5大类,分别为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科技及技能人才、企业家
1、创业人才
基础条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创业人才
获得创投资金1000万元或累计2000万元,持股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 2 年的,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基础条件: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
最近3年累计实现 5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注意: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 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 70%及以上。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投机构为合伙人或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3年内累计本市投资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4、企业科技及技能人才
市场价值需要达到一定水平的科技及技能人才。最近 4 年内累计 36 个月缴纳3倍社保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 100 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企业法人或占股10%以上的创始人,且公司最近一年完税1000万元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