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要求:
1.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引进对企业没有要求,普通企业可以走人才引进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注意:在职研究生的主要的招生方式中除了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还有同等学力申硕,不过同等学力是单证的,毕业之后只有学位证,MBA是管理类联考的一种,毕业之后是有双证的,所以MBA学生毕业后如果持有双证,可以采用人才引进方式落户上海,同等学力申硕则不能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上海,只能走居转户落户。
两地分居落户
上海夫妻两地分居落户条件要求:
拥有硕士学历,并且外地的配偶属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而且在沪有接收单位,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的配偶调入本市工作。

需要满足条件:
1、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
2、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注意: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由在上海的一方提出申请,既可由工作单位申报,也可以个人申报。
1、由工作单位申报的,市直属单位向市人事局申报;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通过市人才服务 中心向市人事局申报;其他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申报。
2、由个人申报的,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向区(县)人事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