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英人力】人力资源派遣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向社会提供劳动力派遣服务,将其所需的人员、服务和管理等工作,交由专业的劳务公司来完成。 那么,什么是人力资源派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1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间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被派遣劳动者在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全部或者部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义务”。

1、《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同工同酬是指在同一工作岗位上,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动报酬等劳动条件相同。

2、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如果在企业内部实行“N+1”管理模式,员工由企业直接管理,而不属于人力资源派遣的范畴。
那么,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该怎么办?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依据此项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可以是企业与职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但在《劳动法》实施之后,该法律对此项规定进行了修改,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员工在不属于“N+1”的情形下,是不能被劳务公司用工的。

3、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去从事被派遣岗位的相关工作。
用工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与工会和职工代表的约定,制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或者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从事被派遣岗位的相关工作。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用工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