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
本文尚未完成官方来源核验,不应作为当前政策或办理条件的唯一依据。请以相关政府部门最新公开信息为准。
很多人呢,对城市公租房感兴趣,但是公租房的申请并不容易要符合相应的资格才可以。点击查看申请条件
1、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上海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下文。
根据意向租赁的房源性质,申请对象应作出选择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或者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网上申请方式:
可在“上海一网通办”中—选择“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选择“所在地”—点击“立即办理“,填报信息申请即可。
2、提交材料
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劳动或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婚姻状况、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后,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
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

4、签约入住
对取得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和运营机构管理要求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其中家庭(个人)直接承租的,由保障对象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单位承租的,由单位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入住保障对象与单位签订房屋使用相关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
部分房源不足的项目,由公租房运营机构制定相应规则实行轮候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