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政策有新变化!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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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英人力】 上海落户政策变化
1.对部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紧缺人才进行优先支持
2.在《上海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施行前取得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外籍人士可以申请落户。
3.对于在沪工作的高级管理、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的人员可实行“一事一议”。
4.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奖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同落户;对在沪工作和创业的外国专家、留学人员、博士后,以及在沪工作和创业的外籍人士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同落户。
5.对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安居办法》条件并经上海市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其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房(租赁房)。
6.对入选“上海科技领军人才”、“上海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及团队等相关人员,在上海工作和生活两年以上且其中一年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少于50万元,并可申请共有产权房(租赁住房)
7.因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需在沪购房或租房,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优先安排相应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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