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新技术企业对落户很有帮助!但是如何申请认定你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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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英人力】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是指以创新为目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认定、颁发国家证书的企业。 简单来说,高新是一个企业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高新技术认定后才能申请办理的一个资质。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21号)规定,经审查通过了认定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相应奖励补贴资金。 下面是知英人力找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材料
1、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年度会计报表;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c、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的原始凭证(增值税)复印件,或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确认通知书、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已备案的专利需提供备案证明); d、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10%以上的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纳税申报明细表,如有); f、企业职工平均人数和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g、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以下简称《认定报告》)
《认定报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企业应当在《认定报告》中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情况、创新能力评价情况和研发费用情况,并按《认定报告》中填报的项目顺序逐项填报,不得漏填、错填或在表格上作其他说明。 申请人可以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认定报告》及其附件。各受理机构在初审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各受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市科委报送初审意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上海各受理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重点审查《认定报告》的真实性。 通过形式审查的,出具纸质《认定报告》并加盖受理机构公章;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出具纸质《认定报告》并加盖受理机构公章。

